当代的城市已经不需要城墙,他们来到这里,能将远处的景色一览无余。包括远处城镇伯达拉比克中古代城堡的剪影。
“终于快到了。”看着那剪影,朱利尔斯的背立刻挺直了。
如果连伯达拉比克也没有埃德加和金杰的痕迹,他们就可以回到萨沙市。
魏奥底和之前他接触过的所有地方都不一样,恶意细微但无处不在,将所有人浸泡在其中。就算他是超凡者,街头发生帮派斗争时飞来的一颗流弹也可能夺走他的性命,这种情况根本无从防备,他只想早点结束这一切。
不过,即使他们现在能看到伯达拉比克的影子,也不代表他们能立刻到达,即使能弄到马匹,他们到那里也要两三个小时,路上还是一片漆黑,谁知道有什么可能会在林子里面等着他们,不如在附近找一户人家借宿,到了次日白天再出发。
他们走到一户亮着灯的房子前敲门,门很快开了,一个黑衣男子托着一盏油灯出现,他探出上半身警惕地看着他们。
“借宿,给钱,明早就走。”克雷顿简要地说出自己的需求。
屋里的男人偏头看了看空旷的周围,把灯照来照去,但这里哪儿都是一副荒僻的模样:“你们要上到哪儿去?”
朱利尔斯在旁边用魔杖指向远方的镇子:“去伯达拉比克。”
“去那儿做什么?探亲?伯达拉比克什么都没有,不适合你们这样的绅士。”
克雷顿摇摇头:“您在开玩笑吧,好歹是一个镇子,怎么能说什么都没有?而且我们也不是去找别的,是有两位朋友在那里失踪,我们想要去找人。但现在快入夜了,不好上路。”
“这和我没关系,你们去找别家借宿。”黑衣男人毫无怜悯心地关上门,但克雷顿抵住了门。
“我愿意付很多钱,就以旅店的三倍价格。”
这个男人不动了,他的眼珠精明地转动着,似乎在考虑收留他们是否划算,但不知为何,他看起来并没有多贪婪。
“您这算同意了吗?”克雷顿问。
“同意了,你们稍等一下。”男人又把门关了,他们听到他在里面跑来跑去收拾东西的声音,还有玻璃器皿摔碎的声音,又有一声极大的叹气声。
过了一会儿,门才重新打开,露出男人那张脸,只是比之前显得有些狼狈。
“进来吧。”
他们走进去,这房子很矮,朱利尔斯抬手就能摸到天花板,克雷顿便更不必提了,浓烈的酒味和腌菜的味道充斥在屋里,而除此之外,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腐朽味始终萦绕在他们的鼻端,似乎只要一开口,就能从头顶震下灰来。
餐桌占据了厅的大部分空间,对门的墙壁上有一个窗户用作采光和通风。左边有两个房间,一个是主人房间,一个可以用来做客房,但都处在十分黑暗的氛围里,只间隔了一条很窄的过道,一眼就能望到头,右边则是散发油腻味的厨房。
屋子里临近窗边的一个木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密封的玻璃罐头,里面的深色液体看起来非常不妙。
这些罐头蒙了灰,但还能看出里面的内容物。有的装的是腌菜,有的则用烈酒泡着动物的内脏,或是一些小的动物标本,这是业余的博物爱好者的做法。
而有一个玻璃罐头已经落在地上,摔了个粉碎,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事,
玻璃碎片四射,烈酒还在地上流动,将地板缝隙间一块块棕色污渍浸润得更加恶心,而在四流的液体的中心,一只死去多时的小鸟蜷缩着,生前该是金光璀璨的羽毛已经失去光泽,皱巴巴地贴伏在一起,显得它瘦小可怜。
男人将油灯放在桌上,随后去厨房拿了一块看起来比地板还脏的抹布出来整理,在他的背后,克雷顿没有在圆桌边坐下,而是站着,盯着地板上的小鸟尸体目不转睛。
这居然是王冠鸟幼体的标本,克雷顿很喜欢这种鸟,但南方已经很难看到它们了。
许多有枪的农民会射杀这种鸟,因为它的羽毛颜色美丽,飞行速度又快,于是射杀它们就成了一种荣耀,这使得王冠鸟越来越稀少。
克雷顿体内博物爱好者的血开始取代狼人的血发挥作用。
“如果你愿意出手,我可以出20个先令买这只王冠鸟。”
“什么王冠鸟?”男人惊讶地回头,当他注意到克雷顿的眼神落在地上那只几近破坏的鸟类标本时,才接着做出反应:“原来它叫王冠鸟吗?我只是看它漂亮.”
“所以您接受交易吗?”克雷顿问。
“当然。”男人非常干脆地说。
“那请您再拿一个容器和酒精过来吧,我同